幾乎所有的文創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都經歷過“被侵權”與“侵權”兩大難題。被他人侵權時,侵權人的侵權成本低,權利人獲賠金額少,維權周期長,投訴渠道單一,舉證困難;被訴侵權時,還往往會遇到權利人的惡意訴訟,利用版權訴訟進行投機性牟利的行為。
為適應實踐的發展,去年,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公布,強調未來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手段強化保護知識產權,促進保護能力和水平整體提升,力爭到2022年,侵權易發多發現象得到有效遏制,權利人維權“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的局面明顯改觀。
執法更嚴、賠償更高、維權更快——《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三大看點
科技創新日新月異,知識產權保護已成為創新驅動發展的“剛需”、國際貿易的“標配”,也是塑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方面。隨著一系列創新舉措的落地實施,我國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和保護水平將進一步全面提升。
近年來,我國持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取得顯著成效。2018年,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進一步提升到76.88分,再創歷史新高。
此次意見關鍵要點如下:
一、 【加大】懲戒力度、賠償力度
意見強調,加快在專利、著作權等領域引入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高侵權法定賠償額上限,加大損害賠償力度。強化民事司法保護,有效執行懲罰性賠償制度
二、 【拓寬】維權渠道、維權手段
意見提出,研究采取沒收違法所得、銷毀侵權假冒商品等措施,加大行政處罰力度,開展關鍵領域、重點環節、重點群體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加強刑事司法保護,推進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釋的修訂完善。加大刑事打擊力度,研究降低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入罪標準,提高量刑處罰力度,修改罪狀表述,推動解決涉案侵權物品處置等問題。強化打擊侵權假冒犯罪制度建設,探索完善數據化打假情報導偵工作機制,開展常態化專項打擊行動,持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另外,意見還提出建立完善市場主體誠信檔案“黑名單”制度,實施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監管,建立重復侵權、故意侵權企業名錄社會公布制度,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三、 【加快】審查周期、維權效率、案件/糾紛處理速度
意見提出,要加強專利、商標、植物新品種等審查能力建設,進一步壓縮審查周期。健全行政確權、公證存證、仲裁、調解、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之間的銜接機制,切實提高維權效率。要推動簡易案件和糾紛快速處理;推廣利用調解方式快速解決糾紛,高效對接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等保護渠道和環節。優勢產業集聚區布局建設一批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學分流機制,提供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一站式”糾紛解決方案。
四、 【破解】侵權界定難、舉證難
意見提出,制定完善行政執法過程中的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準。規范司法、行政執法、仲裁、調解等不同渠道的證據標準。推進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標準協調銜接,完善案件移送要求和證據標準,制定證據指引,順暢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制定知識產權民事訴訟證據規則司法解釋,著力解決權利人舉證難問題。探索建立侵權行為公證懸賞取證制度,減輕權利人舉證責任負擔。加強公證電子存證技術推廣應用。
五、 【遏制】惡意訴訟與投機牟利訴訟
意見提出,規制商標惡意注冊、非正常專利申請以及惡意訴訟等行為。打擊利用版權訴訟進行投機性牟利等行為。
看點一
力度空前 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將全面提升
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有力帶動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持續優化。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發布的《2019年全球創新指數》報告顯示,中國排名提升至第14位,位居中等收入經濟體首位。在世界銀行發布的《2020營商環境報告》中,中國營商環境在全球排名提升至第31位。
但與此同時,“我國知識產權保護仍存在侵權賠償標準低等問題,要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確立知識產權‘嚴保護’的政策導向,健全‘大保護’的工作體系,打通‘快保護’的工作鏈條,構建‘同保護’的國際格局。”國家知識產權局有關負責人說。
對此,意見作出針對性部署。意見共99條,在“強化制度約束”“加強社會監督共治”“優化協作銜接機制”“健全涉外溝通機制”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創新舉措。并明確提出,力爭到2022年,侵權易發多發現象得到有效遏制,權利人維權“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的局面明顯改觀;到2025年,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達到并保持較高水平,保護能力有效提升,保護體系更加完善。
專家表示,意見是第一個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出臺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綱領性文件,將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動我國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和保護水平全面提升。
為確保各項工作要求有效落實,意見明確,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落實知識產權保護屬地責任,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大對知識產權保護資金投入力度,并將知識產權保護績效納入地方黨委和政府績效考核和營商環境評價體系。
看點二
打好“組合拳” 形成知識產權保護合力
意見明確,要不斷改革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手段強化保護,促進保護能力和水平整體提升。
今年4月23日公布的商標法修改決定中,明確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并將法定賠償額上限從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懲罰性賠償額度達到國際較高水平。
在此基礎上,意見進一步提出,加快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的修改完善,大幅提高侵權法定賠償額上限,加大損害賠償力度。這必將對侵權行為形成有力震懾。
專家表示,此次意見出臺,突出了社會治理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作用,提出充分發揮人大監督、政協監督和社會監督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作用,充分調動行業協會、商會、律師等法律服務隊伍、志愿者等多方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知識產權保護治理。
此外,意見對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技術手段”等進行了明確。
“知識產權保護涉及多環節、多方面,意見著重綜合施策,意在用好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工具箱’,打好‘組合拳’。”國家知識產權局有關負責人說。
看點三
加強合作 搭建國際創新合作橋梁
加強與國內外行業協會、商會、社會團體等信息交流,積極回應國內外權利人關切,構建海外糾紛協調解決機制……意見要求,更大力度加強國際合作、健全與國內外權利人溝通渠道、加強海外維權援助服務、健全協調和信息獲取機制。
我國將知識產權合作視為國際創新合作的橋梁,截至目前,加入了幾乎所有主要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與全球60多個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簽訂了多雙邊合作協議和諒解備忘錄,與50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建立正式合作關系。
在此過程中,中國對中外企業知識產權一視同仁、同等保護,注重加強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各自優勢領域知識產權的保護,受到國際社會廣泛認可。
國家知識產權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中國將堅定不移做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堅定維護者、重要參與者和積極建設者,并將致力于同世界各國一道構建普惠包容、平衡有效的知識產權國際規則,促進合作共贏,實現共同發展。
來源:新華網
意見原文鏈接:http://www.cnipa.gov.cn/zscqgz/114399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