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相同或是類似的商品上申請注冊的商標如果是復制或是翻譯他人為我國注冊的馳名商標,不能注冊并且禁止使用。
2、在不相同或是不相類似的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如果是復制或是翻譯他人已經在我國注冊的馳名商標,是不能注冊和使用的。
3、已經注冊的商標如果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在商標注冊當日起5年內,商標所有人可以申請撤銷該商標,如果是惡意注冊的,不受5年時間的限制。
4、如果把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來登記,可能會引起公眾誤解,馳名商標所有人可以向該企業的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該公司名稱登記。
5、如果認為他人使用的商標違法商標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請求保護馳名商標,并且向案件發生地市以上工商部門提出書面請求,要求禁止使用,當然當事人要提交商標馳名的證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