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山商報2013-05-31 第2821 期A02版 發布日期:2013年5月31日  
	 
	    中山網訊 拿下中國馳名商標,或是在央視宣傳中國馳名商標,都可以拿到政府補貼。近日,市經信局下發了《中山市商標品牌戰略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企業獲得、推廣馳名商標,最高獎勵50萬元。
	    按辦法,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一次性獎勵最高30萬元。企業在中央電視臺等國家級媒體進行中國馳名商標或區域品牌宣傳推廣活動,給予宣傳推廣費用的20%資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年銷售額5億元以上的中國馳名商標企業,銷售收入增長速度達到要求,也可獲得獎勵。其中,對省級以上名牌名標企業,產品年銷售收入10億元以上的,年上繳稅收3000萬元以上的企業,銷售收入或稅收比上年增長15%以上,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